更新时间:2021.11.03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
为主债权设立抵押权后,抵押权人仍长期怠于行使权利时,法律对之也无特别加以保护的必要,应使抵押权消灭。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并未向抵押人主张行使抵押权,抵押权消灭。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由此可见,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
抵押权会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法律规定,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债权人不仅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债权,而且要在主张债权的同时积极主张抵押权。防止抵押权因诉讼时效经过而归于消灭。
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
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行使抵消权。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可以和相对人的等额债权通知抵消,无论该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理由如下: 1、在理论上,超过诉讼时效债权的性质为自然债,银行对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行使抵消权完全不违背自
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过了,抵押权并不会消灭,只是向法院起诉的胜诉权会消灭,抵押人还是可以清偿债务。抵押担保的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是在债权人在保证期满后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时,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时效。连带保证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后不是意味着请求权的消灭。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