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推诿,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如果劳动部门已经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可以持这些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
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有不法行为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投诉;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有不法行为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投诉;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保行政部门应该在收到单位或者职工一方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认定工伤,并将工伤认定决定及时书面通知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社保行政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工伤投诉部门处理可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可以先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在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事故的伤害有可能会构成伤残的,则在伤情相对稳定或医疗期结束后,向劳动局提出申请,由劳动局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即伤残等
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
进行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应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投诉举报途径:1.市长热线12345;2.纪检委热线12388;3.通过国家纪检委的官方网站投诉;4.可以向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反映投诉,也可以向该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反映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
涉军民事案件,军民之间的,不涉及军事秘密的,可以直接向地方司法部门反映。 军人职务犯罪,按职级由不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军事专门司法部门处理。 一般人员及干部,可以向其上级军事检查机关举报。 另外也可以像纪委、监察举报,由其转交相关部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