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有证据证明仲裁庭有违法的情形,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劳动者不服一裁终局的案件,可以自受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内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有证据证明仲裁庭有违法的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有证据证明仲裁庭有违法的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再起诉。对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在增加的诉讼请求和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可以增加请求合并审理。
可以。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依法再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依法起诉。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本人依法收集的证据。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协议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规则约束的一种制度。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申请: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