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矿山井下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女职工劳动保护有以下内容: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如下: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的规定具体解释如下: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
女职工劳动产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期间对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产假期间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其他。
女职工有下列禁忌的劳动范围: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矿山井下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第六十条, 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第六十一条, 孕期不得安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女职工有没有特别的保护规定?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国家对于女职工是有特别的规定的,尤其是对于劳动强度,以及孕期,哺乳期,生产期的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一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每个省发布的相应政策。《
(1)男女同工同酬。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2)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劳动。 (4)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女职工发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