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的诉讼时效: 1、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诉讼时效限制。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有: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
诉讼时效限制: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分别规定了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程序和表决内容违反章程的,可以撤销决议,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法院不受理超过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诉讼时效限制。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诉讼时效限制。
国家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股权纠纷诉讼适用3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制度归根结底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股东出资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的全部资产为其对债权人的一般担保,而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便是股东出资,对股东补足出资适用诉讼时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关于损害股东利益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损害其权益的股东会决议,则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股权纠纷诉讼适用3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 股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既有物权性质,亦有债权性质,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或债权。当公司股权受到他人侵害时,请求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不应过长,至少不应超过民法上规定的关于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关于物权请求权
股东经济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股东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