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当事人符合情形在收到裁决书之日6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合议庭核实后符合情形可以撤销。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各项审理活动的相关期限可以由合议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
若想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当事人没有以下条件之一的,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的情形: (一)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律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