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加班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
员工加班费: 平日加点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休息日加班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加班津贴不能替代加班费。
非包工时方式是用人单位每月依照员工实际加班工时支付加班费的方式,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其超出部分不计算其内。用人单位采用包工时方式是由于工作量使工作时长可控因素所致,通常员工加班工时不高于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
计算加班费:法定假日按法定工作时间计算单价的300%以上支付工人加班费的假日按法定工作时间计算单价的200%以上支付工人加班费的工作日按法定工作时间计算单价的150%以上支付工人加班费。
可以讨回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无论是平时,还是提出离职期间,劳动者有权决定是否加班。劳动者不加班的,知会主管即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加班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包括下面这三种: 在标准的工作日安排下,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工作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作报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不违法。平常周末加班的员工,一般可以以通过调休来代替加班费。但是平时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可以优先安排调休。因此工作日加班的,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
员工是否有权利拒绝加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的理由是不正当的,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绝,要求加班的理由是正当的,员工无权拒绝,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并且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法律对正当的加班理由是有明确规定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