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有: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与误工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依据: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前支付相关费用的,职工或者其亲属应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的月工资,具体为几个月工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
交通事故工伤补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的计算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
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当事人能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不再发放等。
交通事故中责任人所作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可以由受害人同时获得的,二者之间没有冲突的情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
交通事故与工伤有双倍赔偿。因为交通事故属于侵权责任,工伤属于用工责任,两者不是同一种法律关系,所以被侵权人既可以找肇事者索要侵权赔偿又可以找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所赔偿的误工费的详细标准如下: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又是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不再发放;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
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