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最低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就业状况;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劳动生产率;地区之间经济发展
试用期工资不会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另行支付赔偿金。
在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80%。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工资不能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转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上述标准,则是违法的,单位需要及时补足。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一定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