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还款能够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具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而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
提起民事诉讼后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法定情形是完全不一样的,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造成时效中断的情形除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外,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权利人单方面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都能
能视为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取得拒绝履行抗辩权,但债务人自愿履行的,视为放弃抗辩权,履行有效。这种立法模式认为债权人长期怠于行使权利,就应当推定其不愿意再享有权利,因而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债务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
对方还款一般都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的,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规定了对于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一方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的情况,都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而中止诉讼时效需要由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来确定。
一般来说,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此外,最长的权利保护期间为二十年。但是,如果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地来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对诉讼时效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欠款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因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根据该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也就是欠款过了诉讼时效的,义务人即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