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浅析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规定有: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3.职工因
1、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竞合时的处理; 2、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3、仲裁时效与工伤认定期间的适用; 4、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作出工伤认定; 5、工伤认定机构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规定有: 1、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接受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3、员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如下: 1.一到十级工伤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
工伤保险待遇一共包含以下四项: (一)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等七项; (二)根据伤残等级,可领取伤残补偿; (三)如果因工伤死亡的,可获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其他工伤待遇。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工伤保险待遇保险项目有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异地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等;用人单位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要求有: 1.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于赔偿基数乘月数; 3.职工因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职工因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
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支付,需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支付;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