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非全日制用工,是形成劳动关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与一般意义上的全日制劳动关系不同, 但非全日制用工仍属劳动关系范围。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如果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经确认后确实需要治疗的,还能享受工伤待遇。例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仍然可以有一个停工留薪期,也可以直接从工伤保险中获得补偿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非因工伤生病的,可以享受医疗待遇,但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申请结算。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仍然可以有一个停工留薪期,也可以直接从工伤保险中获得补偿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能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以下: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仍然可以有一个停工留薪期,也可以直接从工伤保险中获得补偿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