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的终止及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终止是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律事由的发生阻碍权利人提起诉讼,而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进行的一种状况。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种: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在一般保证,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导致主合同诉讼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的规定如下: (1)债权人就主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 (3)主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全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说来,因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而中断诉讼时效的,应自诉讼终结或者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自执行程序完毕之日起重新开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 一、债权人就主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 三、主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对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的规定是: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可以自提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之时中断,致使已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过程中,由于某些法律原因,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期间无效。中断原因消除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 一般来说,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随着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导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
诉讼时效的中断有下列适用条件: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的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由;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
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法律规定在《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刑事案件的最高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担保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是对于担保的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担保的保证期间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的约定确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