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再次申请吗: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如: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再审申请撤回后可不可以再次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当事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不受理。但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由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
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申请人先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之后有关部门就会审核,申请结果没出来之前,申请人是可以申请撤回工伤认定的。在符合法定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的
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再次申请吗: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如: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撤回再审申请后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应符合以下条件:
如果申请人在撤销执行申请时没有明确放弃实体权利,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法院应当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这种程序性权利可以赋予其较大的自由支配权,即可以允许申请人申请执行,也应允许其撤回申请。
撤回复议申请后能再次申请,但是前提条件是申请人不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除非申请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撤回复议申请不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撤回复议申请后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再次申请的。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单位是可以撤回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应当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