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征地补偿新标准2021各省市根据地区地价以及征得用地的用途等因素综合制定补偿标准,以上海为例,第一等级补偿费为65600元每亩,第二等级为63500元每亩,第三等级为61200元每亩,第四等级为59200元每亩,此外还有九个等级,一共13个
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农田补偿一般为该农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其中,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各个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一般由当地省级机关制定。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地区:思明区、湖里区。 土地补偿费3.7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6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5.3万元/亩。 二类地区:集美区、海沧区。 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费用包括: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青苗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乘以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不超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土地时,需要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
农场征地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补偿维权方式有: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双方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或者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被征收人作为原告,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落实征地补偿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