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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检察院管辖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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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指南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移送管辖的规定是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自己不便管辖当前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下,可以将此案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就是上一级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但普通的劳动争议都是本区域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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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管辖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管辖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2020.08.11 58
  • 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内容
    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内容

    劳动监察大队的管辖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2020.10.05 297
  • 检察院改变管辖案件严重么
    检察院改变管辖案件严重么

    不严重,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0.10.16 874
专业问答
  • 人民法院管辖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以及应否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

    2022-11-11 15,340
  • 劳动争议管辖解释具体是什么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

    2022-07-28 15,340
  • 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

    2022-07-13 15,340
  •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什么劳动争议案件?

    1、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军队师级及以下聘用单位与文职

    2022-08-0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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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254 2022.04.17
  •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看 00:58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

    636 2022.04.17
  • 案件到检察院后面流程 00:57
    案件到检察院后面流程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3,161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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