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不了,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社保局无正当理由不给做工伤认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如果社保局无故不给做工伤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社保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认定为工伤,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
工龄的认定,一般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若干单位间断的从事劳动和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者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国曾经离职的,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
工伤认定要去人社局办理,因为要去社保行政部门申请,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决定,而社保行政部门归人社局管辖。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