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对此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新公司试用期内辞职,之前提交给用人单位的离职报告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一定要给你的,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退还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退还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再出具一张离职证明给你的。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
试用期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岗期没通过是很正常的现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过错情形,以及存在可以无过错辞退的情形的,单位都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有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延长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对试用期做出了约定,就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延长或者变更试用期。
试用期不合格单位是不能延长试用期期限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可以尝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试用期内因为劳动者原因无法到岗工作的,视为试用期中止,待劳动者到岗后恢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在录用或转正条件中规定:试用期员工在岗时间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否则应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
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三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