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试用期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期限的一部分。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在一个月内的,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合法,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已经过了一个月,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则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没有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企业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能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反,公司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没有降低成本,而且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首先,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签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可以超过1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那么对应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约定的合同期限是三年的,则试用期的时间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且试用期的时间应该要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同时,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只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