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安排劳动者在国庆节工作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30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后,劳动者同意加班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如果是在加班钱,承诺劳动者补休,但后续没有补休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安
加班费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工资额300%支付工资报酬; (2)作时间超过或者少于8小时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以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3)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是,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加班费,指劳
轮班制职工的工作性质属于综合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轮班制在周 六、周日也会上班,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用调休转休的方法,确保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不需要支付加班
实行计件工资制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享受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工作日150%、
计件工资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平日加点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休息日加班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加班费计算: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4日、5日、6日、7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
计件工资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休息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工作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计件工资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休息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工作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