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规定的工资待遇,相关标准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拒不落实规定、拒不发放工资待遇的是需要受到处罚的。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照常发放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按当地规定支付生活费。
疫情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
1.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2.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3.企业停工停产在
疫情私企放假有工资,根据法律规定,不是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放假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
1、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
退休工资一般由地方社保部门管辖是国家发。退休金全部归属地方社保部门管辖是国家发。参加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退休养老金在参保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指,职工个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
疫情期间不上班不发工资不合法。疫情停工非员工员工,不能挺停发员工的工资。疫情不上班应该有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
江苏省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且从2021年1月开始,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的15号,如果有节假日的话,发放时间会提前。例如春节假期,江苏省养老金的发放时间就提前到了2月8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老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