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以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
试用期和见习期的区别:见习期一般是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确定为正式职工前所需要的期限,一般是一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入职之前的,考核和了解的过程,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见习期和试用期具体如下: 1、见习期适用于在校未毕业学生; 2、试用期适用于社会劳动者; 3、见习期没有明确规定期限,试用期有规定明确期限; 4、见习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试用期社保基数是什么 1
1、两者的功能不同。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 2、两者适用对象不同。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生)
试用期和见习期的区别如下:首先两者的功能是不同的,见习期只是为了用人单位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培训以及教育,主要的功能是学习。试用期则是相互了解、选择的过程。其次两者的适用对象是不同的,见习期一般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而对于试用期则是
见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见习期与干部身份有关。
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区别如下: 1、适用人群不同,实习期适用于在校未毕业学生,试用期适用于社会劳动者; 2、期限长短不同,实习期没有明确规定期限,试用期有规定明确期限; 3、福利待遇不同,实习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不是法律概念,是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而造出的词。 试用期即是考察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
一、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1、两者的功能不同。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 2、两者适用对象不同。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生)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不同是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