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以下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撤诉的途径有2种一是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自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撤回仲裁。二是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首先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其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前,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以下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两者在概念上并没有实质区别。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
以下情况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2.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3.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下列情况可以不经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2.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倍赔偿金的。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