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
确定加班费的基数的办法:一般可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加班费;如果劳动者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集体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
加班费计算: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计算加班费基数的法律规定:一般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约定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但如果没有的,以实际发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劳务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种,因此劳务关系也是有加班费的,根据加班的情况与时间不同一般会有不同的标准。加班费的基数一般都是本人每天的工资,根据合同上的约定来计算。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规定有: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同时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一般就是按照约定来执行。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原则上依据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执行加班工资基数。
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数额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时,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
加班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