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经济补偿金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在符合该条文规定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该制度的设置是为了更好地引导用人单位能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予以一定的规制。相应的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司法解释如下:如果员工非因工患病,且经治疗后也不能从事之前的工作的,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如果员工因为自己的能力问题,且经过就职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所在企业也可以解雇该员工。但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都需要额外支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商量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定。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限定在特定要求和流程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能够解除
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内容的解释是法律规定了单位的定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并且赋予了劳动者救济途径,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内容如下: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第174条规定是建立在第173条第 (四)项后段“被代理人死亡,代理权消灭”这一逻辑基础之上的。从第173条可知,这一规定并不合理,被代理人死亡并不能导致代理权消灭。但既然立法者已经做了明确规定,而且又在第174条做了“例外”规定,那么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