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包括:享有待遇的条件已经丧失了,例如工伤被治愈的;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去医院等机构接受工伤治疗的。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发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的工伤职工享受不
工伤人员应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下列情形之一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从事单位临时分配的工作;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从事有利于单位的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
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工伤劳动者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例如已经死亡的;拒绝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去医疗机构等接受治疗其工伤的。
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不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职工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期间,;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残疾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