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
只要土地是有价值的,就可以入股成立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土地这种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土地除外。对作为出资的土地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在我国股东是用土地出资,成立公司是可以的。股东可以通过土地这种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土地则不能作为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土地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分公司是不可以入股的。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是可以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具备持股资格。此外,入股是指
股份公司可以分立成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而分开设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新设分立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为两个部分以上,新设两个以上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不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上连公司都不是,更不存在能否股份制的问题。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因为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的。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不可以成立股份制分公司。股份制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应当经依法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成立为股份制公司。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在存在多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多个公司。因此,除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外,其他公司的股东都是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公司,只要不损害公司的权益都是被允许的,股东还可以对外转让自己的股
分公司没有股东,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资格,不能够申报债权并且不能申请破产。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的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