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商业秘密的约定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约定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020.09.06 118 -
哪些公司的秘密属于商业秘密?
协议是指导缔约双方主体如何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根本指南,对保密内容的判断主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对保密内容的约定。因此,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保密协议》之时,应当在理解“商业秘密'的几大特性的基础上,详细、准
2020.05.10 156 -
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在劳动合同中企业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
2020.04.24 153
-
劳动合同中关于商业秘密的约定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022-03-20 15,340 -
劳动合同关于商业秘密约定怎么约定?
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
2022-07-13 15,340 -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约定有关商业秘密的权利吗
保守的商业秘密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
2021-11-19 15,340 -
劳动合同关于商业秘密的约定怎样规定
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
2022-06-24 15,340
-
01:29
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
2,102 2022.04.15 -
01:09
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法定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下面四种: 第一,采取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后,对外进行披露,或者擅自使用、允许
814 2022.04.17 -
01:04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主要包括秘密性、客观有用性以及保密性三方面。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商业秘密指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指的就是秘密性,没有他人知
2,06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