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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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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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内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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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9 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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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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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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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15,340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2022-04-2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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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 2、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在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
2,564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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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认定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为: 1、女职工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3,518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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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满足公司的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的有关制度的;3、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的,或者在公司提出
2,88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