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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2022-03-2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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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6回复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江苏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对象为: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1996年1月1日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补缴办法为:2111年6月31日前男年满61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后从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111年6月31日尚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即:男年满61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如:张师傅56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继续按我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1%确定缴费比例为21%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1元。2111年6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71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111元确定最多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据悉此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112年1月1日起参本次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历年按时足额到账”待遇计发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执行。此类人员不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加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在待遇计发方面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金为5837元;年满61周岁基本养老金为6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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