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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在雇佣关系之中,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的故意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向雇主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损害,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雇员要求雇主承担责任的,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证明是雇佣而非劳动关系的具体方法如下: 1、双方是否存在雇佣合同或者口头的雇佣协议。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较大的区别,雇佣合同不需要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仅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3、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
是民事雇佣关系,不是工伤,因为没有合法的用人资质,双方协商不成,应先对伤情进行鉴定,算清赔偿的数额,再到法院诉讼解决。
算。打零工,并非是与相关的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只是简单的与其建立了雇佣关系。若在工作之后,单位不按照既定的规定,发薪资的,可以请求得到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
1、雇佣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劳动关系条件下才存在工伤,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雇佣关系是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但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要求雇主承担各项赔偿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处理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2、提供劳务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两者的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同,雇佣合同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并且相互独立的,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身份上具有从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对两种合同的干预的力度不相同;
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承揽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完成工作成果,提供劳动只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相比之下,雇佣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提供劳务,受雇人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可以获得相应报酬; 第二,责任承担不同。如果在承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