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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说法早已被国家政策禁止,所谓“买断工龄”的做法,充其量是一种企业支付高额经济补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与企业解除了合同,结束劳动关系,只是与原企业作了了断,它对职工未来就业不产生丝毫影响。职工离开了原来企业后有两种可能,
买断职工工龄是不可行的,但是职工要提前退休的,有新政策,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工作的职工,具有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等情形的,就可以提前退休。
退伍军人下岗的新政策是: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补助。但是退伍军人就业后下岗如果超过了民政局的安置阶段,是不会再重新为其就业提供优惠、便利的。
“买断工龄”说法早已被国家政策禁止,“买断工龄”的法律实质应该视为企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
下岗买断工人的工龄是违法的,所以没有下岗买断工人的退休政策。一般适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按工人工作年限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买断工龄的说法早已被国家政策禁止,买断工龄的法律本质应视为企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后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以下是最新的法律规定: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下岗买断工人退休政策介绍: 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