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由谁出
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由谁出

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由谁出

2020-05-05 262
普法内容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视为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4.1.5生活自理障碍“的规定,对照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请人护理。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参照当地同等情况护工标准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前期治疗费用谁出?工伤交的钱给谁?
    工伤前期治疗费用谁出?工伤交的钱给谁?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0-03-25 210
  • 治疗工伤期间医药费先由公司出吗
    治疗工伤期间医药费先由公司出吗

    公司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垫付的医药费可以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需要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垫付的医药费不能报销。

    2020-05-22 47
  • 病假期间工伤保险费由谁出?
    病假期间工伤保险费由谁出?

    员工病假期间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按规定缴纳。在病假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所以社保缴费与员工正常工作期间基本一样,并且单位在此期间还要依法支付给员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2020-09-18 96
专业问答更多>>
  •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由谁承担又该由谁承担

    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

    2022-01-27 15,340
  •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1.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

    2023-01-22 15,340
  • 职工患病期间医疗费用由谁来出?

    职工患重大疾病期间医疗费可以在医保部门保险,前提是公司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2022-10-02 15,340
  • 工伤治疗期间在工伤期间医疗费由本人报销么?

    通常情况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

    2022-04-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来付 01:25
    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来付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足额交纳保险费的,

    1,403 15,340
  • 工伤护理费由谁承担 01:05
    工伤护理费由谁承担

    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

    3,750 15,340
  • 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由谁出 01:17
    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由谁出

    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要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一般由败诉方出。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

    1,996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