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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制定全过程,为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关系时所应体现的总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基本准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具体为,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宗旨、基本原则如下: 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我国宪法的特征: 1、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需要特定的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一、国际性原则。国际性原则是指:国际商法必须体现全球一体化的要求,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商事准则统一化。国际性原则确立的主要依据是国际商法的国际性特征。国际商法不同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刑法定”原则。其特征包括罪行的法定化、实定化、明确
一是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是完全自愿的,不能有任何强迫。如果一方不同意仲裁,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仲裁。二是仲裁独立原则。我国《仲裁法》第八条规定,仲裁是独立进行的,不受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失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条文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采用分别条文规定,删除了“等价有偿”。但是,等价有偿
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原则。订立合同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合同自由原则。自由原则也叫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由
合同的履行全部原则,在法律上应当表述为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虽然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全面原则,但是根据合同法第六条以及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换句话说,合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