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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晚育护理假7天。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男方法定陪产假一般是15天。法定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天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给予30天生育假(产假)。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实际工资奖励。参加
天津陪产假7天。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天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30天生育假(产假);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实际工资奖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
2016年1月1日起,新计生法正式施行。在已出台或者正在酝酿新计生条例的地区中,男性的陪产假、护理假奖励也都做出了相应调整。 例如,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明确,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广西则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目前我国各个地方对于陪产假的具体天数的确定,一般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制定。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已经有29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是7天,最长的陪产假是1个月,多数地区的陪产假是15天。目前陪产假最短的是天津和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