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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周日、周六)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 (三)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以周为单位综合计算工时的,每周超过40小时的部分为延长工作
综合工时制是有加班费的,平时按1.5倍支付,在法定假日给劳动者安排工作的要给3倍加班费。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
综合工时制员工加班,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报酬;属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
综合工时制员工加班,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报酬;属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下,周六、周日上班不能记做“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不能要双倍工资。执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四十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不违法。平常周末加班的员工,一般可以以通过调休来代替加班费。但是平时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可以优先安排调休。因此工作日加班的,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
员工是否有权利拒绝加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的理由是不正当的,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绝,要求加班的理由是正当的,员工无权拒绝,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并且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法律对正当的加班理由是有明确规定的,存在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加班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包括下面这三种: 在标准的工作日安排下,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工作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