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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辞职后,用人单位是无权扣留离职员工的档案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应当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辞职后,其个人档案是不可以拿走的,劳动者的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员工档案的建立应以纸质档案为主。员工档案的建立应该自员工应聘起始,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正式建立。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公司人员情况选择按部门建档和按人员分别建档的方式建立员工档案。员工档案中必须具备的内容有员工应聘入职登记表(资料必须填写完备,
员工离职单位留存的合同不随档案走,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
公司无权扣留您的资料,建议您联系当地人事局。
单位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的,可以直接将档案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没有新的接收单位的,可以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1、提前至共享服务中心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 2、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 3、事专员查看员工档案是否有培训协议,确认员工是否在培训服务期内,计算服务期内员工应支付公司的赔偿金额。 4、离职人员直接上级完成
员工离职扣工资的,该行为是否合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员工属于正常离职,并且未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进行调查,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
停缴社保流程有两种方法: 1、网上申报办理减员业务,无需到社保中心。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窗口办理:磁盘申报变动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
无档案人员的建档方式如下: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