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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工伤认定的补救措施: 1、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件获得救济。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规划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伤者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直接获得
工伤复议期间的效力认定,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3、只有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才能失去其效
赔偿金收据要想有法律效力,应这样写:要点清收到的东西的种类、数量,绝对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这是写好收条要做的第一项工作。
认定工伤应当根据以下资料: (一)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
工伤认定更多的是涉及到行政裁决的内容,即做为行政主体的工伤认定委员会居中,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出认定或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这就决定了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复杂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
工伤认定书,是认定工伤的重要文件,有了工伤认定书,就等于你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这个认定书,就不承认你是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
工伤认定的流程,一般有以下的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申报:单位申请或者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2、受理: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超过一年期限未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3、调查:对职工或者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会对单位发
12333通常不提供结果查询。因为电话不确定是否为当事人,这涉及当事人隐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会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