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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劳动者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还未出现拖欠工资等情形
公司因搬迁致使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法有据,公司应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而工伤员工不想到外地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依据工伤情况,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用人单位搬迁,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需要结合以下几点综合判断:一、《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工作地点不能变动”“变动工作地点需协商一致”等
具体情况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用人单位从沙井搬迁到平湖,属于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搬迁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企业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更,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可以变更,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双方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需要等补偿款足额到位之后,再交房进行搬迁;如征收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发放补偿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搬迁。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房屋,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补偿给付的时间,但拆迁方
两者的支付条件不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包括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执行裁员、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期是否重新签订的情况。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约,也可以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