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房贷利息抵个税
房贷利息抵个税

房贷利息抵个税

2022-09-29 101
普法内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抵扣个税贷款利息?
    如何抵扣个税贷款利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020-08-09 141
  • 个税贷款利息如何抵扣
    个税贷款利息如何抵扣

    需要具体分析,最新修法关于个税扣除,首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0-07-05 179
  • 个税贷款利息有没有办法抵扣
    个税贷款利息有没有办法抵扣

    房贷利息抵税其实就和五险一金一样,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提前减去。以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就要比现在的计算方法多了一项,减去专项扣除费用。个税计算方法将变成:应纳税额=工资薪金-五险一金-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

    2020-11-18 161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抵扣个税贷款利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年度,按照每月

    2022-05-26 15,340
  • 个税利息抵扣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住房,第一抵押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贷款利息年度,按月1000元标准扣除,扣除期不超过240

    2021-12-13 15,340
  • 利息抵扣个税哪些意思

    利息抵扣是指在计征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只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2022-08-25 15,340
  • 住房贷款利息可以抵扣哪些税种?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

    2023-02-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子抵押贷款利息还不上怎么办 01:15
    房子抵押贷款利息还不上怎么办

    房子抵押贷款利息还不上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经济困难,但又不想房子被拍卖,可以先向亲戚朋友借钱; 2、如果资金周转不灵,暂时不能拿出钱来偿还,可以向银行申请宽限期,若情况属实,银行会同意将还款的日期延续在一定的期限内; 3、若确实无力还

    7,357 15,340
  • 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 01:16
    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的相关规定,民间的个人借贷最高利息一般不可以超过年利率24%,已经支付的超过24%的但少于36%的部分将不予退还,如果超过36%部分一般可以以不当得利的名义要求借款人进行返还。 个人借贷法律支持的利息分为以下三

    5,742 15,340
  • 超过国家多少的利息算高利贷 01:11
    超过国家多少的利息算高利贷

    法律并未直接对高利贷的利息作出规定,但是可以通过合法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来确定违法无效利率的具体数额。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利率,不会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而目前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1,182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