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形有哪些

2022-04-16 468
普法内容
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形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职工名册; 6、其他工人的证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双重劳动关系一般存在于哪些情形
    双重劳动关系一般存在于哪些情形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一般存在的情形是: 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它用人单位兼职,在

    2020-03-17 287
  • 劳动关系法律问题有哪些情形
    劳动关系法律问题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从事钟点工或者其他固定简单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3.劳动者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家用人单位打工。 4.退休职工再就业或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 5

    2020-03-06 100
  • 哪些条件视为存在劳动关系?
    哪些条件视为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与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020-08-19 126
专业问答更多>>
  • 双重劳动关系一般存在于哪些情形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一般存在的情形是: 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3.与一个用人单

    2023-02-22 15,340
  •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哪些,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2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

    2023-09-14 15,340
  • 劳动关系存在哪些不存在的规定?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023-11-10 15,340
  • 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劳动关系无效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2022-05-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224 15,340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5,658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01:20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782 15,340
李鹏律师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
咨询律师
131-1482-205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