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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信息采集失败;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败;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的范围之内;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
专项附加扣除中可以变更。主要的必填项目中包括“首次还款日期”与“贷款期限(月数)”两项,若纳税人按照正常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从贷款期限截止的次月起,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就应当停止扣除。
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术教育的相关费用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配额扣除;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都)城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养老纳税人为独生
(一)表头项目填写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特别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码:纳税人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没有填写市民身份号码的市民
1.工资低于5000,不需要申报了,因为都扣不到税; 2.独生子女赡养超过60岁的老人(一位或者两位),都是减免最多2000块; 3.一个小孩满3岁后,一直到上大学(包括本硕博)以及再教育,可以减免1
如果纳税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情形的话,如果申报符合条件的话,在计算应纳税额的时候会扣除以上费用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即一人每月按1000元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即一人每月按1000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