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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人员的组织生活

借调人员的组织生活

2020-02-15 2,690
普法内容
短期借调,可以在借调单位参加党员活动,支部大会,但因无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内不能任职,无表决权等; 超过六个月的借调,应当将组织关系转接至借调单位党组织,后续即在借调参加各类组织活动,借调完成后,再转回原党组织。如果超过连续六个月的借调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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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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