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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治疗。确需治疗的,可以继续治疗。因为停工留薪期已满,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就是评定了伤残等级,那么,说明停工留薪期已满,停工留薪期已满还需要治疗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继续
1、一次性赔偿,即双方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协商确定一个数额,一次性赔偿,以后无论再发生多少医疗费,责任方再不负责; 2、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与之前工伤有关的后续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继续报销 注意:治疗要在当地社保局规定的工伤医院,交费用工伤证,不要用社保卡 费用收据给单位,统一去社保局报销
既然是在养伤期间,那就是脱离工作,受伤就不是工伤了,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确需治疗的话应当继续治疗。 1、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必须在1年之内)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也就是这12个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在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如果伤情特殊,还需要治疗,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停工留薪期延长。延长时间
工伤后的医疗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先垫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拿着医院的费用单据、用药清单等票据去社保报销中心去报销,在工伤医保目录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工伤一般都是100%报销的
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继续用工,应当向劳动者按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具体来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换句话说,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具有任何的免责理由。违反法律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