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争议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2020-05-20 70
普法内容
劳动争议中约定管辖条款无效。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务派遣争议能否约定管辖?
    劳务派遣争议能否约定管辖?

    劳务派遣的争议中能约定管辖,但要与法律的规定一致,即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实施管辖。

    2020-04-06 83
  • 劳动争议是否可以协议管辖?
    劳动争议是否可以协议管辖?

    劳动争议不可以协议管辖。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能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

    2020-12-04 102
  • 劳动争议可以协商处理吗?有没有约定管辖权
    劳动争议可以协商处理吗?有没有约定管辖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不适用约定管辖的。一般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管辖,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那么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话,那么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0-09-18 66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

    2022-06-18 15,340
  • 劳动争议中约定管辖条款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

    2021-11-30 15,340
  • 劳动争议双方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被告地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地址、目标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水平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

    2021-10-19 15,340
  • 劳动合同中争议约定管辖有效吗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

    2022-07-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1,925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258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01:04
    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向仲裁委员会的申请进行仲裁,之后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需要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

    4,52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