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合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变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2、变更具有可预测性; 3、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能胜任所变更的岗位; 4、合同变更是企业经营实际必需; 5、所变更岗位与原来岗位具有相关性。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
法人变更后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继续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
符合下列要求认定变更合理: 1.变更具有可预测性。只要变更后的岗位基本适合劳动者应该说变更便是合理的。 2.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能胜任所变更的岗位。 3.合同变更是企业经营实际必需。业务调整的合理性表现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看当事人双方是否协商一致,更具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但是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
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满足两项要件才能有效:关于劳动合同转岗变更合同第一,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显然,本案中古先生所在单位单方面强行变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职工与公司的人事关系是与公司直接关联的,这是记录在工商系统里的;公司法人变更只是公司的组织架构变动;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