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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首先,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公民才有权提起。职工所在工会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会组织可以职工名义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当工伤职工本人因住院治疗、死亡而不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其家属或工会组织可代为提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供工伤认定相关材料; 2、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需求补正材料后,
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法定工伤情节有七种,分别为:1、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情况;2、在筹备与工作相关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或场所内受到伤害的情况;3、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意外事故或暴力的情况;4、患上职业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