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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务中竞业限制的竞争对手是指与原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 2、约定竞业限制应符合的条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竞业的范围和地区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在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同理,作为禁止竞业的约定,其
第一,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
界定竞业限制的办法: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应当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同时开始计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竞业限制协议针对的是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在用人单位的要求下,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务有偿合同。这时候,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承担保守原来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与原来的用人单位竞争的义务。同时,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