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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
购进免税农产品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13%;但是,生产加工后又出售的,要交纳增值税;只有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其余购买的农产品再销售不得免征增值税。
自产苗木免税政策如下:1、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2、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
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销售外购的农产品,以及对外购农产品加工后进行销售的产品不免税。 财务人员核算时,对于免税的农产品和不免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
不是所有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都免征增值税的。按照规定,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从事肉(仅限于猪牛羊)蛋禽(仅限于鸡鸭鹅)类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享受免税的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
留抵退税政策如下:2019年3月21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
房子退税政策如下:1、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
2021年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针对税收而言,个人独资企业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当个人独资企业拥有相对独立的多个经营业务时,可以采用创办多家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降低每个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效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