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涉外劳务税收是如何规定的
涉外劳务税收是如何规定的

涉外劳务税收是如何规定的

2020-01-06 78
普法内容
涉外劳务税收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涉外劳务纠纷如何举证?
    涉外劳务纠纷如何举证?

    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二是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三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五是考勤记录; 六是

    2020-05-16 79
  • 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记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记是如何规定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

    2023-02-23 98
  • 如何开办涉外劳务派遣组织
    如何开办涉外劳务派遣组织

    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劳务派遣资质证书》。

    2020-12-03 118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规定涉外劳务税收?

    涉外劳务税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只能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

    2021-12-31 15,340
  • 涉外劳务税收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涉外劳务税收有以下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单

    2022-06-13 15,340
  • 涉外劳务税收怎么算

    一、涉外个人所得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涉外人员个人所得税义务如下:(一)

    2021-10-23 15,340
  • 涉外劳动合同纠纷是如何规定的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诉讼时效,

    2022-06-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01:43
    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的房产分割和一般离婚案件的规定相同。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885 15,340
  • 职务侵占罪如何是如何定罪的 01:01
    职务侵占罪如何是如何定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行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629 15,340
  • 劳动合同时间如何规定 00:55
    劳动合同时间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时间的规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

    1,553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